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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
4、施工期限;
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二、设计图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审批
【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
4、施工期限;
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二、设计图
三、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行驶路线及时间;
3、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
4、补偿数额。
二、车辆或者机具的行驶证件
四、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审批
【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3、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二、车辆行驶证
五、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
【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标志的内容;
3、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4、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5、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二、设计图
六、公路和专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审批
【法律依据】
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3、施工期限;
4、安全保障措施。
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
七、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
4、施工期限;
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二、设计图
八、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审批
【法律依据】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承办机构】
公路处路政管理科。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3、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4、安全保障措施;
5、时间;
6、补种措施。 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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