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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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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省厅召开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通报了“5•13”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单位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大力改进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副巡视员李伦到会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主管部门重点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建设业主、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工程建设安全保证体系。着重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主要是对桥梁隧道等关键工程、重要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有效监控,加强动态监管和技术检测,要保证每个项目有2~3名质监人员24小时跟班实施质量监管;要深入排查施工操作和交叉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地脚手架或起重设备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模板构件垮落及高空坠落等事故隐患;要督促参建各方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施工安全质量事故及工伤事故;加强危桥改造施工安全的检查督促;加强施工作业用火、用电安全,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同时要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施工企业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继续落实和完善 “五项制度”:即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等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四项严禁”:即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会议强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在资质许可、设计审批、招投标监管、施工许可及项目督查等工作中加强对施工企业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和交通建设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考核体系,建立安全惩戒制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王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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